28日20時左右,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qū)拇指大廈的電梯里上演了驚險一幕,該大廈一電梯從26樓墜落至18樓,并有兩名年輕男子被困其中。(人民網? 3月29日)
各地電梯安全事故頻發(fā),已經造成數(shù)人遭遇橫禍,電梯安全問題頻發(fā),如何才能保證電梯的公共安全?
電梯作為公共場所的設備,為不少人提供了便利,更是時代進步的展示物,但是,正是這一個公共設備,卻常常化身為虎吞沒他人生命。電梯作為公共設施設備之一更是必須要嚴把質量關,將生產、安裝、維護每一個階段都必須按照標準嚴格執(zhí)行。而在最近頻發(fā)的電梯“吃人”安全事故中,維修不力顯然占有最大的比例。
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我們不可能做到零避免,但是每一次血的教訓都應該成為我們維護、修理的前車之鑒,只有提高維修人員與群眾雙方的安全意識才能真正的最大程度減少事故發(fā)生率。對于電梯管理者而言,更細致的檢查,更頻繁的維修意味著更嚴謹細致的人力物力的投入,很不管理者都選擇投機取巧甚至是“碰運氣”。
但是,公共安全從來都不允許討價還價,因為它只能以人命給我們巋然一擊!保障公眾的社會安全,是社會發(fā)展的重中之重。電梯安全事故的避免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管理者、生產者以及維修人員。沒有壓力就沒有動力,如果相關職能部門,如果不加大管制與懲處力度,加強安全監(jiān)督巡視力度,在利益面前,企業(yè)管理者如何能乖乖“聽話”保障公眾的人身安全?
只有強有力的監(jiān)督成為常態(tài)化,細致的維護成為日常工作,“電梯驚魂”“電梯吃人”事件才能真正的告一段落。筆者希望,有關部門能夠正確行使好公眾賦予的權力來報賬公眾安全,而不是將權力私人化,成為侵占公眾利益的幫手。(文/杜樂)













